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用途
规划指标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准备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5
蕲春县年度第31批次1-1号、年度39批次2-1号地块
河西新区易河村
.45
居住
1.0-2.2
≤30%
≥30%
住70
商40
10
-26
蕲春县年度第31批次1-2号、年度39批次2-2号地块
河西新区易河村
.14
居住
1.0-2.2
≤30%
≥30%
住70
商40
-27
蕲春县年度第31批次1-3号、年度39批次2-3号地块
河西新区易河村
.6
居住
1.0-2.2
≤30%
≥30%
住70
商40
说明:编号-25、26、27号三地块均可配套部分商业,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面积≤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8月24日至年9月23日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蕲春县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23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主)。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9月24日9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禧孵化园A座3楼),挂牌时间为:年9月14日至年9月24日10时(节假日顺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此次出让地块为有底价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
(四)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佣金、土地交易服务费、场地信息服务费和公证费;
(五)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10工作日内到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
(六)本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八、保证金及竞买准备金账户
(一)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
1、中国农业银行蕲春市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7-
开户名:蕲春县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
2、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
开户名:蕲春县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
(二)竞买准备金账户
开户单位: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武汉岳家嘴支行
银行账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